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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精神,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3年5月1日起,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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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委公积金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张旭
责任编辑:施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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