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戴世宏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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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原总经理戴世宏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世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怒江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戴世宏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特定关系人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7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总经理戴世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总经理戴世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戴世宏,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安徽太湖人,经济学博士,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计划司、外汇业务管理司、国际收支司、综合司干部、副处长、处长、副司长;挂职陕西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营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中国进出口银行会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总经理。
2023年4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原总经理戴世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监委联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客户服务管理部原总经理,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戴世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戴世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力,政绩观严重扭曲,盲目冲规模上项目,为争考核排名片面追求所谓的“零不良”,“挖大坑填小坑”酿成更大风险;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接受贷款客户的宴请并收受礼品,违规报销个人费用;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干预员工招录,不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的规定、大搞“一言堂”,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以民间借贷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项目评审,强行上调贷款客户的授信评级,破坏信贷评审的独立性,形成大额不良,造成重大损失;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以贷谋私,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贷款客户的巨额贿赂,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加大金融风险,涉嫌职务犯罪。
戴世宏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背离初心、弃守职责、作风霸道,利用手中信贷审批权和职务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站台”,向贷款客户打招呼、要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共同收受巨额贿赂,给国有金融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是“靠金融吃金融”、金融风险与金融腐败问题交织的典型。
戴世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戴世宏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戴世宏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云南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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