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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男子怀疑妻子出轨,便在妻子车内安装了录音器、GPS定位器,不料调查了许久,仍然一无所获,失去耐心的男子直接将找来扳手将妻子车上的轮胎拧松。 多年前,男子小刘和女子小罗结为夫妻后,二人关系一直比较融洽,但随着夫妻生活愈来愈平淡,双方的感情也越来越差,无端的猜忌也与日俱增。 去年1月份的时候,小罗和小刘因为感情破裂闹离婚,敏感的小刘笃定妻子一定是外边有人,所以才移情别恋,为了一探究竟,小刘开始在背后偷偷调查起来。 小刘先是在小罗车内安装了GPS定位器、录音器,而后又偷偷跟踪小罗,但跟踪了一段时间,仍然一无所获。 原本以为小刘会善罢甘休,毕竟没发现什么异常,说明小罗就是正常的,可万万没想到,小刘竟然把没发现归结于小罗隐藏的太深。 既然我想不出来,那你也就别想去见情人,失去耐心的小刘想了一条非常歹毒的想法,那就是找扳手将妻子汽车的左侧两个轮胎上的数颗螺丝拧松,这样妻子发现轮胎松动,自然就会放弃外出的想法。 另一边,小罗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依然驾驶着车辆外出,不料行驶至某一路段时,只听一阵极其刺耳的声音,一侧的轮胎随即脱落。 由于小罗驾驶车辆的速度不快,所以小罗没有任何大碍,但细心的小罗出于谨慎,还是拨打了报警电话,经过警方调查发现,两个轮胎上的螺丝明显有人为拧动的痕迹。 最终,始作俑者小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事后,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这所幸小罗的车速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应当小刘严惩不怠!也有网友表示,小刘这种行为,就算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无疑,对小刘严惩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毕竟这样的行为极具危险性,那么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本案又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法律讲究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也就是说,小刘的行为虽然具有危害性,但因为其没有杀害小罗的故意,所以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至于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所以无论是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次,小刘虽然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故意,但其却有破坏汽车的故意,那么其行为就涉嫌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由于小罗的车速较为缓慢,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刑期应当在3年以下,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文中并未提及小罗是否谅解了小刘,但根据法院最后的判决情况来看,小刘之所以能被判处缓刑,很大程度上是取得谅解的。 最后,小刘虽然免了牢狱之灾,但也留下了犯罪记录,通过此事,也告诉我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万万不可肆意妄为。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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